1、按会计核算的惯例和要求,指导客户分类粘贴各项原始单据,汇总单据金额; 签收客户交来处理的原始会计凭证,若有不合规票据应退回,要求其更正、补充; 建立客户档案制度,妥善保管客户的会计资料,不得混放、乱放; 2、及时准确处理各个客户的资料,纳税申报完毕,将每月会计凭证装订移交客户并签收; 3、年末将每个客户的财务报表、税务报表、会计账簿装订成册,填制清单移交客户,并请签收。 4、所有客户交接签收文本统一保管在客户档案中,客户档案每年装订后归档备查,保存年限依照会计法相关规定。 5、与客户中止委托合同,无论是否年末,均按照会计交接程序移交相应的会计资料。